2024年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胶管总成等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胶管总成等项目(BG2024070432)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领导,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胶管总成等项目(BG202407043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2)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供货业绩:(1)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
(2)供货业绩:提供金属软管(DN≥200mm,L≥15米)或高压胶管(DN≥200mm,L≥15米,)近三年供货业绩,且质量可靠。
(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
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5)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对应发票);(6)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金额必须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
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6日13时15分至2024年08月13日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3日13时15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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