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罗阳镇第二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定点供应商招标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受泰顺县罗阳镇第二小学的委托,就其泰顺县罗阳镇第二小学食堂大宗食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TSCGHQ20240814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设1个标项。
标项 标项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包含大米、食用油、调料品、肉品类、
冷冻品、水果蔬菜、水产、牛奶、点心等 按需 按实际数量结算费用。 具体规格、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选取1家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需具有相关类品所规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具有符合相关开展经营活动所规定的条件,且须在本地设有实体经营门店;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报名/发售时间:至2024年08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发售地址:温州市泰顺县
3、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类品所规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地实体经营门店证明材料(实体门店经营日常照片、营业执照、相关食品经营许可等(冷冻品除外);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地点:泰顺县
八、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泰顺县
十、招标文件(含采购公告)质疑事项
1.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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