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吉林省分公司2024年非运营商业主室分施工服务采购项目(四平)-三次招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采购确定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4年非运营商业主室分施工服务采购项目(四平)的服务商,内容包括非运营商业主投资的室分项目的施工服务(包含地停、电梯覆盖)。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等具体如下:
预估规模:本项目投资预算54.50万元(含税),50.00万元(不含税),税率9%。(本次采购为框架+订单方式,以实际发生订单据实结算)
施工地点:吉林省四平地区
计划工期: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由建设单位确定。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实施地域如下:
第二名
40.00%
20.00
梨树、双辽
地市
综合排名
所涉及的主要服务内容描述
份额占比
预估金额
(不含税/万元)
实施地域
预估金额合计
(不含税/万元)
四平
第一名
室内分布施工
60.00%
30.00
市区、公主岭、伊通
50.00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在框架执行周期内,最终实际执行额度以发包人累计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本次仅针对“第二名:本项目40%份额”进行招标,本次招标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35%,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取费依据:本项目室分施工服务费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为标准;投标人依据上述标准为基础对施工服务费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报价折扣系数应≤35%,超出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室分施工服务费结算价格=按451定额标准计取的施工服务费(其中文明施工费、安全生产费、规费、乙供材料费、乙供辅材费不计取折扣)×施工服务费报价折扣系数。
1.5质保/保修期:自终验完成之后24个月。
1.6保障供应商: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时明确是否有意愿作为该本项目需求保障供应商,在本项目其他中标人不能履约或其他中标人中标区域实际建设需求超出中标份额时承接相关建设需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带有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针对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同类业绩(室内分布施工类)。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
(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5)人员配备要求
①至少有1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②至少具有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③至少具有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④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注:需要提供以上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包括证书网站查询截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证书网站查询截图)、本单位为其缴纳近3个月内【投标截止之日的当月(含)前3个月内】开具的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参保人姓名。)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应提供能体现证书有效期的所有页面,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发证时间判断证书是否失效。
(6)投标人应能够按照招标人财务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
(7)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或第三方出具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禁止交易企业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员工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全国黑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全省黑名单”的。
(1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投标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该投标人在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段的投标)。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8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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