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招标
(招标编号:ZJ-2024-CG062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检验试剂耗材供应商采购,服务期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1标段);(002)西安市长安
区医院 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2标段);(003)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
采购项目(3标 段);(004)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4标段)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市长安区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并出 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
参与的提供其 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
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
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时间前6
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开标前一年内己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
完税证
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开标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
会保障 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
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
销商的, 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包含所投产品
内容);
(7)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证》(包
含所投产品内容);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13日17时00分
每套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14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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