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遴选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08

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遴选招标

(招标编号:ZWWH-24FZ-FW125)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0

万元/年,按需采购,据实结算;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两个标段采购,其中标段一采购2家供应商为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提供食用油、干货、米、面粉、调料、 干面条及低值易耗品等食材供应服务;标段二采购2家供应商为宜昌市第三人民 医院提供肉、蛋、禽、水产、冻货、蔬菜(含豆制品)鲜面条、牛奶及水果等食 材供应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候选人根据合同履约情况 ,可按年续签,最多续签2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14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4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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