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全区各单位采购异型邮件稽核设备共10台,设备含税单价限价为人民币35000元/台,含税总价限价为人民币350000元,明细如下:
异型邮件稽核设备需求 | |||
使用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 (元/台) | 含税总价限价 (元) |
邮区中心 | 2 | 35000 | 70000 |
快包 | 2 | 35000 | 70000 |
丰县 | 1 | 35000 | 35000 |
睢宁 | 1 | 35000 | 35000 |
新沂 | 1 | 35000 | 35000 |
邳州 | 1 | 35000 | 35000 |
沛县 | 2 | 35000 | 70000 |
合计 | 10 |
| 350000 |
具体服务要求明细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1.2服务内容
1.2.1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1.2.2供货时间(安装调试完成且具备使用条件):合同签订后在20个自然日内完成。
1.2.3硬件设备保修期至少为验收合格后1年。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以及最高含税单价限价,投标人含税总价报价以及含税单价报价超过其对应的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限价详见本章1.1项。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0投标人须提供一份2021年8月1日以来不低于20万元的邮件稽核设备销售或检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以单价为结算单位的,须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以上材料均需清晰可辨,否则将不予认可)
2.11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稽核产品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原厂制造商的授权;原厂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者授权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投标。(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在报名期内及时完成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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