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2024年广电运通、NCR品牌ATM/CRS和多品牌ITM自助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ZCFDAFW2408750347
1.3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广电运通、NCR品牌ATM/CRS自助设备共计359台;多品牌ITM自助设备共760台的维保服务,具体商务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本项目分为5个标包执行采购,每个标包分别中标一家供应商,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标包内容具体为:
标包1:广电运通、NCR品牌ATM/CRS维保服务,设备数量359台,包预算276万元。
标包2:广电运通品牌ITM维保服务,设备数量69台,包预算13.3万元。
标包3:恒银品牌ITM维保服务,设备数量314台,包预算78.7万元。
标包4:南天品牌ITM维保服务,设备数量339台,包预算74.5万元。
标包5:证通品牌ITM维保服务,设备数量38台,包预算11.5万元。
1.4服务期限2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1.5项目统一组织踏勘。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2.2投标人为非原品牌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对应品牌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原厂配件授权书或配件采购协议。NCR66系列ATM/CRS自助设备需提供全新配件承诺书。
2.3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2.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8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
2.9 本项目不得转包与分包。
3.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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