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行绥德、清涧、米脂、吴堡等 4 县支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行绥德、清涧、米脂、吴堡等 4 县支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行绥德、清涧、米脂、吴堡等 4 县支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行绥德、清涧、米脂、吴堡等 4 县支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现金清分、现金寄库和安防值守等金融服务外包能力,投标人需提供现金清分设备、寄库场地、安防值守设施等证明资料。(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以内没有与邮储银行及邮政单位发生司法纠纷。(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项目转包。(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应包含承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提供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在公安机关颁发的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在榆林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在榆林市绥德县域有集中金库场地和满足我行现金运营业务外包需求的作业场地;如无法达到以上场地作业条件的,承诺需在甲方限定时间内(2024年9月中旬前),且不影响甲方现金运营前提下完成场地作业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8.投标人须符合人民银行区域现金处理中心作业要求,具备“清分冠字号码数据管理系统”,能够将采集到的清分冠字号码数据同步步传输至至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分行货币金银科的“冠字号码集中管理系统”。(提供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具备专业现金清分作业人员、管库人员和安防值守人员,相关人员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投标人需提供培训相关记录资料、作业人员岗位资格证书等。(提供证明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0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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