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系统不良资产流转功能建设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ZCBJ-24ZBDLHS-ZBO234)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系统不良资产流转功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资产证券化系统不良资产流转功能计划在原资产证券化系统上更新,在已支持个 人消费贷、汽车贷款流转的能力下,继续升级支持不良资产流转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需求说明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系统不良资产流转功能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证券化系统不良资产流转功能建设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为响应国家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规定,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控股关 系包括不同供应商存在共同股东的情况:管理关系包括不同供应商的管理岗位由同一人担任 的情况)。
说明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 超过20%;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 例合计均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之间除外)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
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未处于被中信集团、中信银行及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
7.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13日16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9日09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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