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湾供电公司2024年7月第一批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08

​薛家湾供电公司2024年7月第一批服务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薛家湾供电公司2024年7月第一批服务招标(二次)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附件1:需求明细表


服务期:详见招标附件1:需求明细表


服务地点:详见招标附件1:需求明细表


最高限价:详见招标附件1:需求明细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中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任何资质、业绩;


3.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省份选择全部)(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9.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10.本项目第1、3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第2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附件:需求明细表。


四、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报名和下载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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