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首站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首站建设项目项目管理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交建皓特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80%、20%,招标人为邯郸市交建皓特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首站建设项目项目管理。2.1.2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邯峰电厂东侧废料堆场。2.1.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为邯郸市引入邯峰电厂热源供热首站建设项目,供热范围为邯郸市西部及北部地区。以机组改造后的邯峰电厂作为供热热源,近期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总热负荷870MW;远期首站供热能力提升至1205MW。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供热首站一座(含首站工艺、建筑、结构、电气、自控、暖通、给排水设计),近期供热能力870MW,远期供热能力1205MW,首站内预留远期建设条件;新建厂区管道(包括汽轮机房至供热首站两路蒸汽管网,管径DN1500,长度均为250米;正常及事故疏水、冷却水管道等共计1410米)。2.1.4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完成之日止。2.1.5质量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项目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报建报批服务、设计管理服务、投资管理服务、合约管控服务及现场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代建、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之一的企业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扫描件或网上公示截图。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作为评审依据);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且至少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专业)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中的一项执业资格;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为准)。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809:00:00至2024-08-14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2
4.3其他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809:3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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