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人民医院发电机及附属设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人民医院发电机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名县人民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名县人民医院发电机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名县人民医院发电机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2.1.1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2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验收,实际供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据实调整;
2.1.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规定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设备及其一切附件、备品备件的供货、安装及安装后的成品保护、调试、验收,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810:00:00至2024-08-1423:5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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