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院污水处理站消隐改造及系统升级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
项目名称:东院污水处理站消隐改造及系统升级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86.01646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数量:1,采购目标:会议中心地处一级水源保护区,新标准中要求中水达到地级一类标准,目前污水处理沿用老标准老工艺,为达标对原系统进行改造和升级。,采购要求:达到环保、水保的相关要求,同时引进人工智能技术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110日历天(开、竣工时间:2024年8月22日-2024年12月1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是受聘于供应商的,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供应商未参与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08至2024-08-15,,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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