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监控中心改造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8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监控中心改造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招标类型

货物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监控中心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监控中心改造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

1.3 招标类型货物招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7 采购编号:0632-2420HWKL1274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晋中市分公司监控中心改造项目中更换的LCD显示单元、校时服务器、解码器、LED显示屏、一体化支架、音箱、音视频切换器等相应配套设备;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3 质保期:三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4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晋中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3.9供应商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太原市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0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

4.3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4.3.1 营业执照副本;

4.3.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4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4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14:30,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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