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能源集团2024年供热管网及调控阀门改造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能源集团2024年供热管网及调控阀门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能源备【2024】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2536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5364万元,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95048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能源集团2024年供热管网及调控阀门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95048个,改造庭院管道4.69公里以及阀门95048个,管径DN15-DN250,总投资额25364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2024年调控阀门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项目,招标范围:项目涉及约217个换热站所辖小区热力入口平衡调控阀门提升改造,管径范围为DN15-DN250。供热面积约为2000万平方米。服务范围: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的全部配合工作。总投资额130.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5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进行项目关注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招标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4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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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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