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尼玛县羌塘国家公园失效网围栏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9

拆除尼玛县羌塘国家公园失效网围栏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信息类型

招标

招标人

尼玛县人民政府

拆除尼玛县羌塘国家公园失效网围栏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XZZC-NQ-20240801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尼玛县发改委以尼发改【2024】3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西藏自治区20204年度中央财政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那曲片区)批复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规模:拆除功能失效网围栏100000米。

2.2建设地点:那曲市尼玛县;

2.3计划工期:1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农牧民施工企业(队)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要求必须注册在本企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4 年08月09日至 2024 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 时 30 分,下午15时 30 分至18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需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附截图;

(4)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职称证等【本地农牧民建筑施工企业(队)资质提供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

(5)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或报表);

(6)近三年(2021年至今)承建的类似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

(7)以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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