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生产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GC2401197
1.3 采购内容:汽车维修、保养、发动机大修、车辆季度检验、车辆救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5 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6 服务期限:二年;
1.7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1.8入围家数:1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2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具有机动车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或具有三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2.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服务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
2.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2.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2.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1 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1:30分,下午14:30 分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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