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经济开发区团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供热用房电源新建工程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鸡西经济开发区团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供热用房电源新建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4,652.8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鸡西经济开发区团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供热用房电源新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4,652.8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黑龙江鸡西经济开发区团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供热用房电源新建工程
1(份)
详见采购文件
1,254,652.8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质保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鸡西经济开发区团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供热用房电源新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鸡西经济开发区团结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二期)项目-供热用房电源新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修类均五级及其以上资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企业成立日期不足的,自成之日算起)项目负责人在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本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本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技术类职称,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安装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