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医院零星修缮定点施工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
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零星修缮定点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中医院零星修缮定点施工):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4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8010000-房屋修缮
福州市中医院零星修缮定点施工
1(项)
否
本次招标服务期为两年,单个项目工期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另行协商。采购人为非营利性公立医疗机构,24小时为病人提供服务,成交人在服务期间应安排足够人员负责医院的日常修缮维护,需指派至少1名工作人员驻点在医院,做到随叫随到,遇台风、大雨等特殊天气应增加人员抢险、抢修,在周末及夜间有突发情况发生时,服从采购人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为保障医疗需要,提高修缮效率,要求成交人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尽可能当日完成修缮工作,施工标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资质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验收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00,00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时间为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09至2024-08-1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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