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输煤系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项目输煤系统综合治理物资采购及安装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登录后查看)
2.2项目规模:4×2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从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90天),实际为签订合同后45天内物资到货,物资到货后45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8/22-SG-00301
输煤系统综合治理物资采购及安装施工
落煤管、LED灯具、电缆、滚筒包胶、挡尘帘、清扫器、不锈钢板、聚乙烯耐磨衬板、合金耐磨板、闸阀、管材、红外摄像仪、皮带跑偏开关、防水接线盒、法兰、弯头等物资采购、拆旧、安装施工及调试。
5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煤系统综合治理物资采购及安装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业绩至少2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火电输煤系统曲线落煤管的安装业绩;
(2)火电输煤系统曲线落煤管的检修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0913:27到2024-08-1517: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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