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清远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之总承包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12

广东能源清远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之总承包工程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广东能源清远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之总承包工程

标段(包)名称广东能源清远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之总承包工程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构成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广东能源清远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规划在公共事业单位等建筑物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与“全额上网”并网模式,建设容量约21.69MW。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通过光伏组件转化为直流电力,再通过并网型逆变器将直流电能转化为频率、相位符合要求的正弦波电流,升压后并入电网。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及合规手续办理(包括项目备案、编写接入系统报告及获得批复等)、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获取建筑物屋顶等建设场地资源、协助招标人与用能单位(或公共建筑物产权人)签订能源管理合同(或屋顶租赁合同)等工作,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光伏组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消防系统的施工与验收备案、防雷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工作、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他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工期(交货期)本项目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24时前并网投产容量不低于建设总容量的50%,2025年6月30日24时前全容量并网投产,在项目并网发电时须同步完成质监(如需)、电网部门的相关验收。详见公告附件。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基本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a)或b)资质之一:a)设计资质: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b)施工资质:具有以下①资质或同时具有②、③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c)如设计需要分包,则只能有1家分包商,且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d)如施工需要分包,则不能超过2家分包商,且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资质或同时具有②、③资质;安装工程分包时,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或②资质;建筑工程分包时,分包商必须具有以下①或③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e)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3.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应具有2个或以上已投运的光伏发电项目或3个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已投运的变电站(升压站)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如有设计分包,则设计分包商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应具有2个或以上已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如有施工分包,则施工分包商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均应相应具有2个或以上已投运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业绩。上述业绩只有提供了工程合同、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用户证明文件的业绩才为有效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方必须为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业绩合同。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否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后查看)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8月12日9时3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6日16时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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