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主厂房塌陷地面隐患治理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12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主厂房塌陷地面隐患治理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主厂房塌陷地面隐患治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


主厂房塌陷地面隐患治理


拟对主厂房1、2锅炉零米地面进行治理,治理面积约为6728m2,工作范围包括:(1)地下设施的勘察,漏水点处理,地面注浆设计;施工前出具效果图。(2)地面注浆;(3)原地面环氧涂层清除、混凝土地面找平、钢化地面及余方弃置、标识恢复、电梯口衔接地面亮化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主厂房塌陷地面隐患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10.投标人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地面塌陷治理合同业绩


(2)道路施工合同业绩


(3)地面施工合同业绩


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8-0913:08到2024-08-1517:0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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