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贤苑 8号楼及文化艺术中心消防设备维修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12

聚贤苑 8号楼及文化艺术中心消防设备维修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


一、招标条件本聚贤苑 8号楼及文化艺术中心消防设备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2万元,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工程造价约为 32万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聚贤苑 8号楼及文化艺术中心消防设备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聚贤苑 8号楼及文化艺术中心消防设备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4. 信誉要求: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4.2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4.2款。5.其他要求: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5.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5.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4年 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如有异议(投诉)或招标人要求再提供。5.3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5.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和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上述第 3、4、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投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4年 08月 12日 15时 00分到 2024年 08月 16日 18时 00分

(每日上午 8:30-11:30时、下午 14:30-18: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江苏

(或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单位介绍信应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8月 23日 09时 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 08月 23日 09时 00分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聚贤苑 8号楼及文化艺术中心消防设备维修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聚贤苑 8号楼及文化艺术中心消防设备维修项目。

2.2项目规模及地点:位于盐城市亭湖区境内,工程造价约为 32万元。

2.3招标范围:聚贤苑 8号楼及文化艺术中心消防设备维修项目施工,位于亭湖区境内。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2.4工期: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实际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3.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资格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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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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