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落地分拣及配送。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约从凌晨3点开始(以货到仓库时间为准),对商品进行卸车、核对、粗分品类等,再根据每条线路中自提点的商品订单进行细分、核对、装袋等,并进行派送、签收、反馈等。供应商每日必须按时限要求完成外包事项的所有内容。确保恶劣天气情况和旺季期间,分拣、配送时限不得受影响。如遇特殊情况,需及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协调解决。服务区域为通州多多买菜泰山仓覆盖团点,预计业务量638.22万件。
1.3预算金额:315.33万元(含税及相关费用)。
1.4本项目根据日均处理量划分阶梯区间,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最终按实际业务量全量落档进行结算,结算业务量以多多系统提供数据为准,结算费用=月日均业务量落档的区间单价*月实际处理量,各业务量区间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月日均单量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件) | 备注 |
月日均配送件数≦8300件 | 0.5109 | 月日均配送件数≦8300件执行此单价 |
8300件<月日均配送件数≦9500件 | 0.4944 | 8300件<月日均配送件数≦9500件执行此单价 |
月日均配送件数>9500件 | 0.4673 | 月日均配送件数>9500件执行此单价 |
注:投标人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进行报价,否则废标。
1.5付款方式:(1)邮政公司根据结算标准、完成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按月向外包单位支付该外包项目的费用。
(2)邮政公司每月10日前对外包单位上月完成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情况进行审核,按照审核结果确认相应的费用。
(3)外包单位在完成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核对确认后,开具相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2.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
2.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
2.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南通邮政及下属机构与本项目对应品目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解除合同的(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8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