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9月-2025年2月炉渣销售利用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8月-2025年2月炉渣销售利用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招标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技术规范)
2.1招标范围
招标人就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2×300MW机组实际所产生的炉渣的销售利用进行招标。投标人购买招标人的发电副产品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炉渣的运输,保证炉渣及时外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投标方遵守招标方的所有规章制度,对自己的所有行为负全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包含炉渣销售、利用、粉磨水泥制造销售、建筑材料和再生资源等相关业务。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RMB:2000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21日。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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