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丰城市富州新区康养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
项目编号:360981202408060101招标编号:YCFCZB[2024]023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丰城市民政局
招标工程项目丰城市富州新区康养中心一期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丰城市富州新区紫津大道以东,规划路以北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批文名称及编号:丰行审批字(2024)88号
建筑面积14750.39平方米层次5层结构框架
项目总投资10500.0万元本项目投资10500.0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金来源财政和自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以及室外道路及铺装等室外基础设施工程。
标段划分一标段丰城市富州新区康养中心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1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关键岗位人员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4.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4.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由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兼任】4.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4.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4.5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本项目拟投入人员中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专人专岗。5.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登记”{人员包括: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③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7.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7.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7.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7.4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8.如是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是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
招标、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9月02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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