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城市内涝治理防洪排水综合项目(二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贞丰县城市内涝治理防洪排水综合项目(二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贞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贞丰县城市内涝治理防洪排水综合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贞发改字【2023】33号、2208-522325-04-05-986957(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贞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贞丰县城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包含建设路、新丰路、恒丰路、二号路及同心路等共27条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雨水管长度为35580m,雨水检查井1140座。
2.3□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6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对贞丰县城市内涝治理防洪排水综合项目二期(珉谷片区、永丰片区、丰茂片区)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等技术服务。
2.5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60日历天内提交项目设计成果文件,同时满足业主各阶段的设计要求。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9:00时至2024年8月1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日10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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