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13

吉木萨尔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项目

一、项目概况


吉木萨尔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统一配送项目


2、项目编号:ZDC-XJZC-2024-2


3、项目地点:幼儿园:县一幼、县一幼三场槽子分园、县一幼二工镇分园、县一幼北庭镇中心分园、县一幼第八分园、县二幼、县二幼喇嘛昭分园、县二幼石场沟分园、县二幼三台中心分园、县三幼、县三幼庆阳湖乡中心分园、县三幼庆阳湖乡大东沟分园、县三幼泉子街镇中心分园、县四幼(含九幼)、县四幼老台乡五道坝分园、县四幼阿克托别分园、县四幼老台乡中心分园、县四幼十八户分园、县五幼、县五幼大有镇中心分园、县五幼大有镇广泉分园、县五幼新地乡中心分园、县六幼;小学:县三小、县四小、县五小、新地乡小学、泉子街镇小学、大有镇小学、三台镇小学、老台乡小学、庆阳湖乡小学;初中:县二中、三中。


4、采购需求:根据吉木萨尔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要求,为食堂配送所需各种蔬菜、肉类、蛋类、海鲜类、粮油、水果、副食品及各种调料等。粮油、调料类定期配送;蔬菜、肉类、蛋类、海鲜、水果等需每日根据食堂餐饮制作所需配送。


5、采购方式:招标


6、预算金额:7941087.6元


7、最高限价:7941087.6元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本项目招标不分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至少有四辆配送专用箱式货车(必须有两辆保温冷藏车,按片区配送);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拖欠银行贷款行为,没有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业食品安全事故。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及疫情防控等其他法律法规制度及其他要求;


(5)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线上


3、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将不被接受,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费:0元/份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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