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谈话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工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谈话室项目(工程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谈话室项目,其中弱电工程约109.47万元,其他工程约62.08万元。
合同估算价:171.55(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谈话室项目所需弱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其他 /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工程、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3.5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由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7.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3.7.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7.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3.7.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1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2)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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