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能源集团2024年供热设施节能改造工程招标
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002024084013施工招标津建交市施工[2024]081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能源集团2024年供热设施节能改造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能源备【2024】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2156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21563万元,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861座。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能源集团2024年供热设施节能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861座,2024年计划对6座燃气锅炉、861座换热站进行节能改造及能效提升工作,总投资额21563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丁字沽锅炉房余热回收及能效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范围:主要建设2台19MW燃气溴化锂热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管网、电气控制设备的建设工作。总投资额2100.0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11月16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且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备;(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其他资质要求:(1)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招标发布时间:2024年08月13日至2024年08月19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9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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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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