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光电力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15

山东阳光电力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山东阳光电力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建设单位:山东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方下街道项目规模:约7.2千米

3.计划工期:8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单体信息

1标段7200米山东阳光电力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单体1:山东阳光电力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工程;

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2023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类似工程是指:2019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合同内容中至少包含供热管道工程)类似业绩。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自2021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5日止(3年)社会信誉良好。

(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范围新建一条管径DN450(φ480×9.5)的蒸汽供热管道及一条管径DN100(φ108×4)的凝结水回水管道,蒸汽管道及凝结水回水管道敷设长度均约为7.2km。(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四、资格预审方式申请人不超过12家,招标人采用合格制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人超过12家,招标人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9家申请人参加投标。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8月15日09时00分—2024年8月19日17时00分下载ztb版资格预审文件。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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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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