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烟叶公司2024年视频监控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牡丹江烟叶公司2024年视频监控采购项目(二次)已经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73740.00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牡丹江烟叶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牡丹江烟叶公司2024年视频监控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牡丹江烟叶公司2024年视频监控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HCH
3.资金性质:自筹资金73740.00元;
4.招标内容:2024年视频监控采购;
5.供货期:视频监控根据合同签订履行具体完成时间;
6.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
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不得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7.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若有以上记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8.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未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的禁入期限内”。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公告期限: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1日;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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