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蟠龙镇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15

宝塔区蟠龙镇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塔区蟠龙镇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延安市宝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宝塔区蟠龙镇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区行审投函[2024]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省环保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已落实。招标人为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宝塔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态缓冲带、修复河岸缓冲带、恢复河道生态系统。


一、新建生态缓冲带工程:建设生态缓冲带约6.5km。蟠龙川段刘坪村至蟠龙村长5.3km,设计种植宽度6~47m;蟠龙川支流雷鼓川段寒子沟至雷鼓川长1.2km,设计种植宽度7~22m。


二、缓冲带生态修复工程:设计种植面积208.06亩。种植滨河植物5.25hm2,以水村、千屈菜、香蒲、荷花等为主;种植湿地植物6.55hm2,以菵草、细叶芒、高羊茅、早熟禾、黑麦草为主;耐涝灌木以红端木、金焰绣线菊为主。对河滩地及岸坡局部进行基地平整,平整面积4.16hm2,客土换填12.5万m3,土壤改良13.87hm2,新修生护岸1.5km。


三、溢流坝工程:在蟠龙川流域新建2座溢流坝,采用C25混凝土结构,消力池采用M7.5浆砌石结构。


2.2建设地点:宝塔区蟠龙镇刘坪村至蟠龙村段。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项目估算总投资:2197.97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1份(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9日,(登录后查看)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15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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