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邮区中心技防施工单位入围项目
2、招标编号:XLD-ZC2024-0118
3、招标内容:技防施工单位入围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000元(含)-1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含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
4、入围原则:本项目入围3家单位,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6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续施工需要进行二次采购,采用邀请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本次采购入围的投标单位中确定成交单位,二次采购报价不得高于本次入围报价。
5、项目预算:36万元。
6、入围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与本项服务项目相匹配的经营范围,依法办理相应的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登记。
4.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8.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
9.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三级资信证或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分包,共入围3家投标单位,采用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结算审计价格的100%,(既单个项目结算时,以中标人所报折扣率*审计后价格为结算价格),投标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例如:如报价折扣率为90%,工程审计定案金额为25万元,结算金额=报价折扣率90%*工程审计定案金额25万元=22.5万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4日上午8:30时至2024年08月20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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