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行房贷渠道营销获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BXT-2024-12264)。
2.项目内容:武汉市分行房贷渠道营销获客服务。
3.项目范围:一是负责武汉市分行已准入一手房项目现场驻点,实现营销获客;二是协助武汉市分行开展一手房新项目营销拓展。
4.项目资金来源:由招标人自筹。
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分包。
6.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类似项目业绩(如开发贷、项目融资、项目开发、营销策划、分销、包销、信用卡购车分期、汽车消费贷款分期、装修分期服务、收单商户拓展、收单外包服务等),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采购内容页、签字页等)。
(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项目经理2名,应具备2年及以上房地产相关行业经验。(须提供项目经理简历)
(3)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拟配备团队人员不少于30人,人员应具备1年以上销售从业经验。(须提供承诺函)
7.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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