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河津市入河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158.76万元
最高限价:158.76万元
范围包括:本次采购共1包,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及质量保修、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供货期限:60日历天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均无重大违法记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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