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江路(东海路-北海路)建设工程(一期)市政施工总承包招标
一、招标条件
太仓市总工会新建太仓市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市总工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市总工会新建太仓市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城厢镇人民南路东、府前弄北、新城弄南
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8100平方米,包含土建、装饰、电气、智能化、暖通、消防、给排水及附属设施等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合同估算价(万元)招标范围工期(天)
E3205850001001418002001太仓市总工会新建太仓市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5600.0太仓市总工会新建太仓市职工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8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2)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方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成员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同时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15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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