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塔中山2024年中山凤凰城四期一区、三区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广东铁塔中山2024年中山凤凰城四期一区、三区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广东铁塔中山2024年中山凤凰城四期一区、三区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GDTT240054)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东铁塔中山2024年中山凤凰城四期一区、三区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BJCG-GDTT240054)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采购设备调试和测试、视频监控服务等。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预算金额:含税金额91.8万元(按税率6%测算),结算上限金额不超过合同签订金额。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中选单位数量为1名,中选份额为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报价最高限价,参选人不含税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10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2服务地点:广东省中山市。


2.3服务期限:自采购人订单发出之日起60日内完成相关服务。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2.5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实施采购,合同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与中选人签订。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2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自2021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在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系统集成服务),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含)。


证明材料要求:


(1)业绩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材料。


(2)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下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


(3)如框架合同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下达订单,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供证明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框架合同下的平台订单截图+采购方盖章的订单清单(建议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格式的订单清单上传至大附件);订单清单应包含框架合同名称、框架合同编号、订单编号、订单含税金额、订单时间、含税汇总金额等内容作为证明材料。


②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平台订单截图(需要体现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


(4)若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若为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2信誉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山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证明材料要求:参选人须提供承诺函。


3.3关联企业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5日18:00至2024年08月19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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