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15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采购需求: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1标段:为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东校区1500余名学生提供餐饮服务,2标段:为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西校区1700余名学生提供餐饮服务。 2.1.2合同履行期限:1标段服务期限1年,2标段服务期限2年。

2.2招标范围: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学生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1.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3.1.1.3近三年内,在餐饮服务项目中,无违法违纪及失信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无虚假投标情况;3.1.1.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1.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15至2024-08-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邢台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时核实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05 14:30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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