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五凌电力远程集控联合调试与管控技术研究项目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16

国家电投五凌电力远程集控联合调试与管控技术研究项目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作为践行水电集控管理模式的先行者,于2010年3月成立发电集控中心,按照“全采全送全监全控”的集控管理模式实现所属13个常

规水电厂远程集控,受控机组达58台,受控容量519.5万千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发电集控中心与集控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信息一致是实现集中控制与监视的基础条件,集控电厂设备与系统改造后接入集控联合调试

是确保信息一致的重要手段,发电集控中心平均每年开展数据库信号异动与远动联调60余次。当前,电厂设备改造后接入集控联调分三个步骤依次进行,分别

是厂内调试(现场-电厂上下位机)、与集控离线联合调试(电厂上位机-集控)、与集控在线联合调试(现场-集控),人力投入多、时间成本高,同时还存在流程

执行不规范、调试记录不完整、报告质量不高等问题。集控远程通信服务器文件修改错误、版本配置错误、误删除等误操作都可能导致远程集控失效,发生不安

全事件。

研究远程集控联合调试与管控技术,实现遥测/遥信数据点自动联调、联调过程规范化管控、联调过程可视化管理、远程集控通信服务器关键配置文件管控,

大幅提升远程集控安全性、规范性及工作效率。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研发一套远程集控联合调试系统,并完成集控中心侧服务端部署与调试,完成五强溪、近尾洲、马迹塘、洪江、株溪口等5个厂站联调系统客户端部

署与调试。(2)研发智能远程运维系统联合调试管理模块,并完成部署与调试;同步开发联调管理模块移动端APP,并集成接入国家电投“电投壹”平台。

(3)研发集控中心监控系统主机配置文件版本一致性检查、远程通信点表一致性检查、远程通信服务器关键配置文件管控、集控监控系统与大数据平台数

据同步工具,并完成部署与调试,其中厂站侧远程通信服务器关键配置文件管控在洪江电厂进行现场功能测试。

(4)根据项目的理论研究与现场应用成果,编制项目研究技术报告、结题报告等技术文件,通过项目结题验收及成果鉴定。

(5)知识产权申报。

2.3计划工期

2024年12月30日,完成远程集控联合调试系统开发及远程通信集中管控技术研究。

2025年3月30日,完成智能远程运维系统联合调试管理模块开发、测试。

2025年7月30日,完成五强溪、近尾洲、洪江、株溪口等4个厂站联调系统数据接入,完成洪江电厂远程通信管控效果测试。

2025年10月30日,利用远程集控联合调试系统完成马迹塘电厂改造后接入集控联调。

2025年11月30日,完成项目结题评审。

2025年12月30日,完成项目成果鉴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3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在水电行业内至少有2个计算机监控系统改造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2021年-202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21年-202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项目经理

3.5.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应有5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3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3.7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计、建设质量。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9.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8月14日至8月21日

4.3招标信息服务费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信息服务费。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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