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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快递包裹揽收增值服务外包,招标编号:CJZDWX-2024081501。
二、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无锡市分公司快递包裹揽收前置环节增值服务,包括:货物卸车、收货上架、打单、拣货、包装贴单等环节。
外包服务期限一年,采购金额预估为473万元。
外包期限内预估业务量为701万件。(以上数据均为预估数,招标人不作保底承诺)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和招标文件要求。
标包设置:本项目不设置分包。
本项目报价结算费率,设置投标报价结算费率最高限价为100%,投标报价结算费率超过最高限价结算费率的,将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按照阶梯量增价减设置限价如下:
环节 | 阶梯及限价(元/件) | ||
月日均业务量<1.7万件 | 1.7万件≤月日均业务量<2万件 | 2万件≤月日均业务量 | |
全环节 | 0.675 | 0.674 | 0.673 |
后评估说明: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招标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或组织;(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5.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快递行业仓储处理服务外包项目成功案例,且单个项目合同年度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在无锡地区(含无锡、江阴、宜兴)须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无锡地区(含无锡、江阴、宜兴)设立服务场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 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8. 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9.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0.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1.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2.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0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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