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0747-2460SCCZAH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车辆维修保养项目经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0747-2460SCCZAH27;
2.2 项目概况: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车辆维修保养项目,采购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通用车辆维修保养,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需求。
车辆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质保范围
备注
需保养服务期限
需维修服务期限
航空电源车
威海广泰WG100PQ1
4
已过质保期
24个月
24个月
威海广泰WG140PQD
2
整车(易损件以外的总成件)3年,电池8年,电机5年
新购置,2023年1月16日起计算质保期
24个月
约9个月
飞机牵引车
威海广泰WGQY15
2
已过质保期
24个月
24个月
威海广泰WGQY27
3
已过质保期
24个月
24个月
威海广泰GT50D
1
整车(易损件以外的总成件)2年,电池8年,电机5年
新购置,2022年12月31日起计算质保期
24个月
22个月
行李传送车
江苏天一JSTY5040JCSE
12
已过质保期
车辆含有辅助靠机系统
24个月
24个月
升降平台车
腾达航勤929-reGen
1
2年或者4000摩托小时
新购置,2022年12月30日起计算质保期(民航苏A649)
24个月
22个月
腾达航勤929-reGen
1
整车(易损件以外的总成件)4年,电池8年,电机7年
新购置,2023年4月28日起计算质保期(民航苏A014)
24个月
/
FMC commander 15i
2
改装部分设备及技术质保4.5年
改装防碰撞,2024年1月12日起计算质保期
24个月
24个月,防碰撞系统除外
威海广泰WGSJT14
2
改装部分设备及技术质保4.5年
改装防碰撞,2024年1月12日起计算质保期
24个月
24个月,防碰撞系统除外
威海广泰WGSJT7
5
改装部分设备及技术质保4.5年
改装防碰撞,2024年1月12日起计算质保期
24个月
24个月,防碰撞系统除外
腾达航勤TLD14T
2
已过质保期
计划2024年改装防碰撞
24个月
24个月,防碰撞系统除外
清水车
江苏天一JSTY5060G
1
3年或6万公里
新购置,2023年1月17日起计算质保期
24个月
约9个月
客梯车
江苏天一JSTY5070KTE
1
整车(易损件以外的总成件)3年,电池8年,电机8年
新购置,2023年3月12日起计算质保期
24个月
约7个月,电池电机除外
无锡锡梅WXQ5062DKT
1
整车3年,(易损件以外的总成件)4年,电池8年,电机7年
新购置,2023年4月23日起计算质保期
24个月
约6个月,电池电机除外
污水车
无锡锡梅WXQ5050GWS
2
已过质保期
24个月
24个月
除冰车
新胜福瑞
3
已过质保期
24个月
24个月
气源车
ASU-600-270-DDS
1
已过质保期
24个月
24个月
威海广泰WGAS290D
1
已过质保期
24个月
24个月
行李牵引车
吉鑫祥TB30N
16
整车2年,电池6年
新购置,2022年10月10日期计算质保期
24个月
24个月,电池除外
腾达航勤TLD/JET-16-20-LI
10
已过质保期
24个月
24个月
叉车
靖江WF05H50U
1
已过质保期
24个月
24个月
吹雪车
中航工业PC-6
2
4.5年质保,三包
车辆大修,2024年1月30日起计算质保期
24个月
/
2.4 协议期限: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 服务地点:将军大道692号中国邮政航空南京集散中心。
2.6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财务制度,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3.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1份特种车辆维护保养项目的业绩(须至少包含升降平台车、飞机牵引车、客梯车、行李传送带车)。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及该合同下产生的费用银行汇款凭证或结算发票复印件;若合同未能体现项目特征,须额外提供合同采购方盖章的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 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须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设备递交投标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人投标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8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11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22日,每日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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