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第五实验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4-08-16

宁津县第五实验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SDZCCS-20240815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津县第五实验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每月食堂营业额的28%,招标人为宁津县第五实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津县第五实验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津县第五实验中学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和项目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

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代理公司邮箱获取

文件。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公证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如资料不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1)

营业执照:(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

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3、领取地点:邮箱获取文件。4、磋商文件每套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5、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

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14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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