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180m3/h中水回用零排放系统委外运营服务招标
开标时间2024-09-04 09:30:00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180m3/h中水回用零排放系统委外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975万元(预算金额);招标人为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180m3/h中水回用零排放系统委外运营服务。招标人为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内蒙古金石镁业有限公司180m3/h中水回用零排放系统委外运营服务,现计划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一年期运营服务,投标人负责对180m3/h中水回用零排放项目建设区域红线内所有设施进行运营(考虑到第一年系统处于调试运行阶段,预计处理总水量为75万m3/年、6.25万m3/月)。投标人负责除设备备品备件以外的所有项目,包含但不局限于人工、技术服务、药剂、装卸、包装(含包装物)、污泥转运、盐转运、化验、清洁保养、维修维护等;能耗和污泥处置由招标人负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或年处理总水量50万m3/年及以上)的中水回用系统运营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①合同复印件和②与合同对应的发票(至少一张)或收款记录水单或验收记录(报告)复印件,合同需包括关键页、签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 8 月 20 日至2024年 8 月 27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 ~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现场或通过邮件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4 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 其他
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1)金额:壹拾捌万元。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未到账的视为未递交;采用银行保函的,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一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将被拒绝。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微信同号)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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