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施工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施工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采购
截标/开标时间:2024-9-210:00:00
项目类型:服务采购
招标人: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4-8-2018:31:41
公告签收登记截止:2024-8-2412:00:17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于田县水务服务中心签订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行管理合同,拟对该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已具备竞争性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和田地区于田县境内的吐米亚河上,是《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流域规划报告》中推荐的近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任务是灌溉、供水、防洪,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工程坝址距离于田县城约75km。水库总库容3742万m3,为II等中型工程,枢纽由拦河坝、溢洪洞、泄洪冲沙洞、灌溉引水发电洞、厂房等组成,最大坝高131.0m,电站装机容量为4.1MW。项目总工期115个月,其中设计期限1个月,施工服务期限54个月,运营服务期限60个月。
2.2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市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吐米亚村。
2.3采购范围: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则责任保险服务工作,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在工地和地域范围内,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由被保险人占有、使用、负责的财产,因与保险工程(包括在保险期限终止前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和财产损失等。
2.4赔付范围:物质损失、第三者责任。
2.5计划工期:暂定合同工期54个月(从投保日开始起算)。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地市分支机构(唯一授权且有授权委托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应具备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保险许可证;报价人保险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的险种;
3.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至少类似项目业绩1项,且单项业绩金额不少于100万。
3.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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