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亮子河流域光明桥至康乐桥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穆发改复[2022]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穆棱市福禄朝鲜族满族乡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和项目单位自行筹措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亮子河流域光明桥至康乐桥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2招标控制价:39418144.00元。
2.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综合生态护岸32.30公里,生态隔离带0.15平方公里,河道垃圾清理2.60万吨。配建污水管网3.44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102日历天(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7建设地点:穆棱市福禄朝鲜族满族乡境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项目经理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具有岗位证)、质量员1人(具有岗位证)、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06月至2024年08月)本企业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返聘合同和退休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从成立起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拟派建造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核查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对以上失信记录进行核查,有失信记录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8月20日16时00分至2024年08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