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佳木斯市公司2024跨行结算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跨行结算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佳木斯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佳木斯市公司2024跨行结算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ZZ42
2.3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2.4最高限价:0元
2.5招标范围:为持银联卡结算卷烟货款的的零售户招标两家提供跨行结算服务的银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合同履约期:2年
2.7入围单位数量:两家
2.8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具备相同资格的分公司负责人;在佳木斯市境内设有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银行机构,同时还须具备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必须支持有银联标识银行卡的结算,能实现跨行支付功能;能够保守商业秘密;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
3.4投标人必须承诺零售客户支付货款后及时归集到市公司账户,市公司账户银行货款必须及时归集到省公司账户,承诺中间环节不截留(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3.5投标人必须免除结算手续费、培训费、互联专线租赁费,免除在投标方开设的借记卡的工本费、手续费、年费、U盾、动态口令牌及短信通知费(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3.6能够保守商业秘密(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3.7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质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08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14时0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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