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濮阳市分公司物业保洁外包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包1、包3(二次);
2.2项目编号:GZ240G551W0371-0023;
2.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濮阳县、南乐县分公司,物业保洁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2.5服务期限:二年;
2.6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本项目共设2个包,本次采购:
包1:濮阳县分公司物业保洁外包服务;
包3:南乐县分公司物业保洁外包服务;
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以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银行扣款凭证为准,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投标人应当具有一项同类项目的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完整版报告)
3.7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提供承诺书);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信用服务”下级“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页截图或打印页,需体现查询时间)。
3.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线上)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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