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行2024年度110联网报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内容为锦州市分行110联网报警服务,设置2个标包,不兼投兼中,标包1为凌海市支行营业部、凌海市八一路支行110联网报警服务项目,年预算为16万元;标包2为除以上两个支行的其他机构(包括榴花支行、南京路支行、太和支行、天桥支行、北镇市支行营业部、北镇市沟帮子经济开发区支行、黑山县中心广场支行、黑山县八道壕矿山路支行、义县支行营业部、锦州市分行财富中心),年预算为80万元,合计总预算费用为96万元。本项目设置报警设备主材及辅材最高限价,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预算(万元,含税) |
1 | 凌海市支行营业部、凌海市八一路支行110联网报警服务项目 | 1 | 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16 |
2 | 其他机构110联网报警服务项目 | 1 | 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80 |
合计 | 96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2.1.7本项目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2.1.8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1.9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10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服务供应商有近三年(2021-2023)服务银行业相类似的成功经验(至少1处),且服务时间超过1年(含)以上合同。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工作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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