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贵阳院水城区黄草坝100MW风电场项目设备监造技术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城区黄草坝风电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贵州省能源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贵州省2021年第一批风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黔能源新[2021]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30%,其余70%为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监造技术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陡箐镇境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陡箐镇境内。风电场中心距水城区直线距离约30km,距六盘水市市区直线距离约43km,距贵阳城区直线距离约148km。站址中央有G356国道从场区穿过,都香高速从场区东面通过,场址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主要任务是以发电为主,总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89000MW·h,等效满负荷年利用小时数为1890h,容量系数为0.215。
2.3招标范围:
水城区黄草坝100MW风电场项目风机主机及附属设备、塔筒及附属设备、主变及附属设备、GIS成套装置设备、GIS成套装置设备、箱变设备从备料、投产、加工、试验、检验、装配至出厂全过程进行质量、进度、付款监督控制。
2.4.服务期、服务内容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初步服务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设备及监造时间见报价汇总表。
服务内容:对风机主机及附属设备、塔筒及附属设备、主变及附属设备、GIS成套装置设备、GIS成套装置设备、箱变设备等设备进行设备监造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中标人派出专业监造工程师对本工程合同约定范围设备进行监造。
(2)设备监造人员到位后,根据合同设备交货时间要求,审查制造厂商的合同设备生产计划,并制定监造和检验工作计划。
(3)在制造厂商开始生产投料前,监造人员应对制造厂商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在监造工作过程中,监造人员编制监造日志并对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便于甲方跟进设备制造进度。
(5)对文件见证项目,监造人员按监造项目要求,及时审阅制造厂商提交的各项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分析评价,编制见证记录。
(6)对现场见证项目,监造人员按制造厂商通知的见证时间到达现场,对见证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技术要求对见证过程和结果进行签认。
(7)在监造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质量问题,及时与制造厂商协商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确认。
(8)在监造过程中发现的较大或重大质量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制造厂商,并向监造机构及委托人报告。在质量问题处理前,要求制造厂商暂停该工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监造人员审查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对处理结果检查确认。必要时,由监造单位或委托人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对处理方案进行分析论证,保证处理方案的合理性。
(9)检验中发现不合格件,由监造人员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交制造厂商签收。制造厂商根据不合格品通知单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并经监造人员审查同意后,制造厂商方可进行处理工作。监造人员对处理结果复检确认。
(10)监造设备生产完成后中标人负责出具监造报告。
服务地点:初步地点在六盘水、云南、广西、河南、衡阳、上海、广东等地,具体服务地点调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甲级设备监理单位证书。
3.1.2财务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3.1.3业绩要求:2021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三个(或以上)风力发电项目设备监造完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提供承诺函或“信用中国”截图证明)。
3.2其他要求:
3.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无效。
3.2.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2.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发送至招标人邮箱,项目招标人审核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未按本招标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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